各分工会: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支持、参与工会工作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2023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分工会、优秀社团)和优秀个人(优秀工会会员、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工作支持者及“三育人”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一)先进集体14个,其中:先进分工会10个、优秀社团4个。
(二)优秀个人373名(见附件1)。
1.以分工会为单位组织评选优秀个人(含“优秀工会会员”“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工作支持者”“三育人”先进个人),其中优秀工会会员、优秀工会工作者和优秀工会工作支持者评选名额控制在本分工会总人数的10%以内,“三育人”先进个人控制在本分工会总人数的3%以内。
2.除机关一、二、三分工会外,其他分工会“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工作支持者”最多各评选1名。
3.文体协会(社团)指标单列,各文体协会(社团)可推荐2名优秀个人(“优秀工会会员”“优秀工会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分工会
1.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本单位工会工作,大力支持“教工小家”建设;分工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桥梁纽带作用突出,受到广大教职工的好评和拥护。
2.认真组织分工会委员和会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关于新时期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广大会员理想坚定,热爱学习,爱岗敬业,务实进取。
3.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分工会委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做到规章制度健全,经费开支合理,档案资料完备,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4.维护教职工利益,关心教职工生活,经常开展“送温暖”活动,帮助教职工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5.积极推进民主管理,实行政务公开,本单位的重大改革、重要事项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建议。
6.认真做好女教职工工作,关心女教职工的身心健康,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权益。
7.积极参加校工会主办的各项文体活动,努力完成校工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优秀工会会员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表现突出。
3.顾大局,识大体,积极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
4.团结同志,助人为乐,办事公道,作风正派,集体荣誉感强。
5.认真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加工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受到会员的普遍好评。
(三)优秀工会工作者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会业务知识,能胜任所负责的工会工作,能组织带领广大会员开展各项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2.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教职工服务,积极开展建设“模范教职工小家”活动,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切实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
3.担任分工会委员及以上职务至少满1年。能团结同志,以身作则,作风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4.积极落实二级教代会制度,带头参与民主监督与管理工作。
(四)优秀工会工作支持者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贯彻落实党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
2.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的领导,遵守《工会法》等法律法规,高度重视工会工作,从制度、政策和行动上把更多的资源赋予工会组织,为工会维护职工权益创造条件。
3.崇尚劳动,尊重劳动者,重视发挥教职工作用,不断提高教职工素质,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教职工。
4.勤政务实,敢于担当,主动倾听职工群众呼声,积极解决教职工困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完善协商沟通机制,构建和谐校园。
5.作风民主,善于团结,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密切联系职工群众,自觉接受监督。
(五)“三育人”先进个人(包括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1.教学科研岗位主要体现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承担好对学生传授科学知识、培养创新能力、塑造正确人生观的职责,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管理服务岗位要突出强调奉献精神、服务意识,认真履职尽责,热心服务师生,为“三全育人”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评为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一)近一年内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综治维稳工作被学校否决的单位。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四、评选办法及要求
(一)先进分工会由各分工会自愿申报,写出书面总结材料,并填写《湖南科技大学先进分工会申报表》(见附件2),经二级党组织同意,校工会组织评选。
(二)优秀社团评选应根据《湖南科技大学教职工社团管理办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前30%为“优秀社团”。
(三)优秀个人由各分工会根据条件和名额推荐人选,经分工会、二级党组织同意后填写《推荐表》(见附件4-7),报校工会审批。
(四)各分工会要根据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逐级择优推荐,确保推荐质量。
(五)先进集体申报材料要求内容简明扼要,实事求是,突出主要事迹(字数在2000字以内,字体为4号宋体,用A4纸双面打印)。
(六)各分工会于2024年1月5日前将先进集体、优秀个人材料(含《推荐表》)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报校工会办公室。
附件:1. 湖南科技大学工会优秀个人名额分配表
2.湖南科技大学先进分工会申报表
3.湖南科技大学教职工优秀社团申报表
4. 湖南科技大学优秀工会会员推荐表
5.湖南科技大学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表
6.湖南科技大学优秀工会工作支持者推荐表
7. 湖南科技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