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是指到农村(含社区)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助理或其他村“两委”职务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或往届大学毕业生。
政府高度重视完善大学生村官配套保障政策。2007年,对大学生村官的待遇制定了七项政策,明确大学生村官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起薪之月起,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统一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给予助学贷款财政代偿等政策。
财政厅按每人每年1.8万元标准对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下拨财政补助资金,并专门下发通知,对资金使用提出明确要求。
市县财政部门及时落实配套资金,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县(市、区)有关部门为到村任职大学生办理银行卡,保证大学生村官工资、生活补贴逐人足额按时发放。
大学生村官报考公务员,将不再享受加分的优惠政策,代之为可报考定向考录的职位。据分析,取消加分改为定向考录,对大学生村官来说其实是项有利的政策。首先,村官等人员都能加分,其实就等于大家都没加。其次,让大学生村官参加社会人员的公务员考录,村官们并不占优势。例如陕西省的公务员考试录取比例,去年上半年为30∶1,而实行大学生村官定向考录,录取比例达到了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