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计划志愿者公务员考试优惠
供稿部门: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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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的有关规定,一是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享受报考公务员等相关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政策由各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具体来说就是:
按照人社部发【2009】42号文的有关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要坚持“凡进必考”,并明确录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比例,县及乡镇机关要拿出一定职位,专门招考到村任职等专门项目的大学生。各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同等享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优惠政策。就目前实际情况来看,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均可享受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有关优惠政策;目前各省通常的做法是允许本省招募的和在本省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享受有关政策,具体情况请以当地招考公告为准。
以服务新疆志愿者为例:
在不影响服务工作的条件下,可参加自治区及地州市、县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服务期为2-3年期的服务期满一年后在不影响工作的条件下,可报考研究生、公务员。服务期间可在当地参加执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