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带动作用进一步促改革稳就业强动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6号),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紧密结合,打造“五育平台”,在更高层次、更深程度、更关键环节上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全力打造创新创业教育升级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创新创业大讲堂”宣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完善条件和政策保障为支撑,促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社会紧密结合,加快培养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不断提高高等教育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贡献度,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撑。
2.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提高培养质量。把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我校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树立先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面向全体、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人力资本素质,努力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
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培养短板。把解决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着力点,融入人才培养体系,丰富课程、创新教法、强化师资、改进帮扶,推进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突破人才培养薄弱环节,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3.总体目标
形成科学先进、广泛认同、具有学校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增强,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显著增加。
二、活动安排
各学院应积极推荐优秀的创新创业指导教师、学生(本科生、研究生)、校友、企业家参加学校“创新创业大讲堂”宣讲活动,并将推荐的宣讲人信息、宣讲内容、活动地点等(详见附件)相关信息作为实施方案附件材料报创新创业学院。
三、活动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创新创业大讲堂”宣讲工作,结合学院专业特点制定实施细则,落实学校创新创业工作。
2.各教学系(教研室)要把开展“创新创业大讲堂”宣讲活动作为人才培养的一项重要内容,周密布置,务求实效。
3.各学院每学期第一周将本学期“创新创业大讲堂”宣讲的实施方案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纸质版交立德楼A304室,0731-58291441,电子档发送至邮箱:hnkjdxsc@163.com)
附件:湖南科技大学“创新创业大讲堂”宣讲活动推荐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2月22日
附件:
湖南科技大学“创新创业大讲堂”宣讲活动推荐表
一、学院推荐 |
学院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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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 讲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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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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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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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建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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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建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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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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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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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推荐意见 |
学院签章: 年 月 日 |
二、宣讲安排 |
活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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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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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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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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