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实验中心常规管理制度
学生实践守则
一、学生应按照课程教学计划,准时上实践课,不得迟到早退。
二、进入实践工作室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得高声喧哗和打闹,不准抽烟、随地吐痰和乱丢纸屑杂物。有净化要求的实践室,进室必须换拖鞋。
三、实践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爱护仪器设备,节约使用材料,服从实践教师和技术人员的指导。未经许可不得动用与本实践无关的仪器设备及其他物品。
四、实践时必须注意安全,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若出现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并保护现场,不得自行处理。
五、实践完毕,应清理实践现场。经指导教师检查仪器设备、工具、材料和实践记录后方可离开。
六、在实践过程中,由于不慎造成仪器设备、工具损坏者,应写出损坏情况报告,并接受检查,由领导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七、凡违反操作规程、擅自动用与本实践无关的仪器设备、私自拆卸仪器而造成事故和损失的,肇事者必须写出书面检查,视情节轻重和认识程度,按章予以赔偿。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 , 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是实验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凡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安全设施,不准在实验室吸烟,吃零食,不准随地吐痰。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条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实验室内安全设施、标志必须齐全有效。
四、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五、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触电等工作,要配备相应消防器材。
六、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七、每日最后离室人员要负责检查水、电、门窗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节假日前各室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
八、对实验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 整改,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在采取补救措施的同时如实报有关部门,对造成安全事故者,应根据情节轻重 , 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九、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院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十、实验中如发生事故,应有急救措施,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学校保卫处电话:58290110)
多媒体教室管理条例
为加强教室内多媒体设备的管理、方便教师使用、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在执行教室管理的有关规定基础上,特殊规定如下 :
一 、 多媒体的使用批准权在学校教务办,技术支持和设备维护由实践中心负责 ;
二、严格遵守各种设备的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拆卸和移动教室设备,有特殊需要时,请在课前与技术管理人员取得联系 ;
三、控制台上计算机的有关参数是按大部分教师的需要而设置的,教师若有特殊需要更改设置时,必须在本堂课结束时将计算机的设置参数复原 ;
四、教师手中的控制台钥匙不得借与学生,每天课程结束请确保投影屏完全收起,并锁好控制台 ;
五、为合理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请勿长时间开启投影仪 ;
六、非正常教学安排需借用多媒体教室,应经学院党、政办公室签字同意,方可借用 ;
七、学生举办各种讲座等活动需借用多媒体教室,应由学生会或(或书记)在借用申请上签字,经教务办签字同意后方可借用 ;
八、多媒体或多功能教室使用完毕,应立即将教室设备及环境复原,公共多媒体教室请及时归还钥匙。
工作室开放管理规定
为鼓励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开放式实践教学、科研和各类社会活动,提高实践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培养智能型人才,规范有序地做好设计实践中心工作室的开放工作, 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室面向学生开放是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创新人才、实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客观要求。工作室开放不仅为培养学生技能,而且为培养创造型的人才提供了有效的途径。因此各工作室都要力求对学生进行课外开放,提高工作室的开放率,拓宽工作室开放的内涵,最大限度的地发挥教学资源的效益及工作室的使用率。
二、工作室的开放内容要贯彻因材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要满足不同层次的学生和要求。实践教学应体现以学生为主体, 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方法。
三、每学期开学初,各工作室应将本学期工作室开放范围、工作内容及开放时间等向学生公布,学生应预先向工作室报名登记,按照规定进行实践。
四、各个开放工作室应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践内容做好工作室准备工作,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指导老师和实践技术人员参加开放工作。在实践研究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实践素质和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并做好安全和开放情况记录工作。
五、学生做开放实践项目之前应阅读与实践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六、学生进入开放工作室,必须严格遵守工作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指导老师允许的情况下做自己选择的内容。
七、学生在实践项目完成后,应向工作室提交实践结果。通过学生开放实践取得的创新性成果,可以申报各种评奖和参加比赛,并对参加者和指导教师实行奖励。
八、各工作室要认真做好开放管理工作,特别应充分利用计算机校园网等现代化手段做好开放管理工作。
九 、 各工作室可根据本规定制定本室的开放实施细则。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为规范设计实践中心各种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本着降低成本、节约增效、切实为中心教学服务的原则,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由实践中心主任及设备和低值易耗品管理员负责监督和执行 ;
二、实践中心低值易耗品包括建筑物理、模型制作、计算机图形、影视动画、摄影、园林、陶艺工作室等日常实践教学所需的低值、易耗品 ;
三、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必须由实验室主任建立购置和发放情况明细台帐 ;
四、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要求,坚决避免浪费 ;
五、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由兼职实验教师或专职实验员提出申请,实践中心主任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批 ;购置低值易耗品时, 经办人员不得少于2人,购置回来后,必须及时验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
六、严禁使用单位的低值、易耗品干私活,违者给予警告或报上级部门处理。
仪器设备损坏(遗失)赔偿制度
一、工作室人员要经常教育学生爱护国家财产,遵守仪器设备操作 规程,合理使用工具。
二、工作室人员应加强工作室工具管理,避免工具损坏或丢失。 三、学生使用实验室工具丢失者,应原价赔偿或原样补齐。
四、在发生损坏、遗失仪器设备的事故后,迅速查明情况和原因,当事人应及时上交书面报告,详细说明情况,由工作室管理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实践中心作出处理决定。
五、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领导组成的鉴定小组查证 :凡属责任事故,当事人要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 ;凡属非责任事故,可以不赔偿,但要研究事故成因,防止再次发生。
六、在计算经济赔偿时可考虑以下情况 :
(1)损坏、遗失零配件的,只计算零配件的损失价值 ;
(2)局部损坏可以修复的,只计算修理费 ;
(3)损坏后质量显著下降,但仍能使用的,应按其质量下降程度酌情计算损失价值 ;
(4)损坏或遗失仪器设备一般可按新旧程度合理折旧。
七、赔偿费的偿还期一般不得超过半年,如果赔偿金额较大,赔偿者一次交款有困难时,可申请分期或缓期交清,属于几个人共同承担责任事故的,应根据各人责任大小和认识态度分别承担赔偿费。
八、赔偿费的收入只能作为修理或补充仪器设备的经费。
实验员岗位职责
一、努力做好实践教学技术工作和后勤工作,做好教学值班,课前 15 分钟到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教学顺利进行 ;
二、管理好工作室仪器设备,做到帐与物相符,实践中心的各种设备登记造册,建立设备明细帐及价值统计表 ;
三、积极钻研实验技术,努力做好实验仪器维修和实验设备的改进工作 ;
四、加强仪器设备的保养、维护,按正确操作规程,保管和使用各种仪器设备以免保管使用不当,造成损坏 ;
五、要发挥仪器设备在教学上的作用,设备仪器不经批准不能对外借出,认真执行学校仪器设备使用登记制度,严格按要求填写仪器设备使用登记册 ;
六、实验实践员要坚守岗位,如实填写《工作日志》《实验室安全日志》,设备要经常检查,确保安全运行,满足教学需要 ;
七、需要更新、维修或添置教学急需设备时,实验实践员要及时向实践中心主任反映情况 ;
八、保持各工作室的整洁,做好工作室安全工作,加强防火、防盗、防潮、防尘等措施,定期检查安全隐患,及时消除保证不出任何责任事故 ;
九、积极参加工作室建设工作,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
仪器设备借用制度
一、校外单位借用仪器设备凭单位介绍信,必须经学院主管领导同意且签署意见后,方可借出,外院借用一般仪器必须有该院证明、负责人签字且经院主管领导同意,最后由实践中心管理人员根据使用情况,确定借出与否。
二、根据学校规定借到校外的仪器设备,原则上按照每天收取1%-5% 的租金(连续期间节假日除外),所得款项作为更新仪器设备之用,借用期限一般为两个星期,到期续借需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有权加收两倍以上的租金,且及时追回。凡单位因工作需要外携仪器设备,工作结束后而仪器继续由外单位借用者,应按照上述条文办理出借手续。
三、使用单位负责借出仪器设备的维护,保证按期归还,如有损坏及逾期不还的情况,可停止该单位借用,损坏者依据损坏赔偿制度给予赔偿。
四、仪器设备借出前应进行必要的技术测试,且提出维护注意事项 , 借用单位应注明 :借用单位、借用人、仪器设备名称、借出及归还日期、借用单位电话号码等,以便催还。
五、学院教师借用仪器设备要进行登记,负责保管好并按期归还。六、各工作室的常规教学仪器设备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各工作主管人员及实践中心主任同意后,方可外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