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设计学院原院长吴志军同志、
党委书记余翰武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公告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教财〔2016〕2号)《湖南科技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科大政发〔2020〕174号),受学校党委组织部的委托,按照《湖南科技大学2025年审计工作计划》的安排,审计处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5月21日起对建筑与设计学院原院长吴志军同志2019年4月至2024年4月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同时对党委书记余翰武同志2021年10月至2025年4月的任期经济责任实施同步审计。
欢迎学校教职员工、各界知情人士实事求是、负责地提供和反映情况,协助并监督审计组工作。
审计处处长办公室:立德楼515A室 电话:0731-58291228
审计组办公室:立德楼512室 电话:0731-58291317
电子邮箱:sjc@hnust.edu.cn
意见箱:立志楼B栋四楼东头楼梯处
审计处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