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贷款担保贴息是国家为鼓励创业,促进就业而推行的一项创业扶持政策。 
 一、个人创业贷款担保——借款人向湘潭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贷款资料并经实地调查,由担保中心出具贷款担保书后,送经办银行发放贷款。单笔贷款额度在5—10万元(大学生),贷款担保期间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贴息形式采用先交后补,由借款人按月付息。以季度或半年度为贴息时间,由贷款经办银行统一申报贴息资料数据。贷款担保贴息期限不超过两年。 
     借款人须提供出具以下资料: 
1、借款申请书(担保中心提供)及借款资金使用明细表(借款人出具)一式两份,打印件 
2、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其他类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创业培训合格证》 原件及复印件 
5、市区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6、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就业的协议和资金证明 
7、经营场地的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一式两份) 
8、借款人、配偶及反担保人提供的人民银行出具的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一式两份) 
9、借款人的收入证明书(担保中心提供) 
10、《湘潭市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担保中心提供) 
11、反担保人的身份证明、工资关系证明及承诺书(一份,留存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反担保合同(一式两份) 
12、借款人、反担保人文书签署,送达地址确认书(担保中心提供,留存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13、湘潭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向贷款银行签署的《创业贷款担保书》(贷款银行出具的《创业贷款审核办理书》) 
  二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借款人在市区内三家合作银行及所设分支机构办理完贷款后,即时到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表格资料,经审核后由贷款银行集中统一申报贴息贷款数据,单笔贷款额度在200万元内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以个人名义贷款的须是企业法人)且从业人数达到相应规模,贴息按贷款期基准利率50%给予贴息,期限不超过两年。 
申报贷款贴息的企业须提供出具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社保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当年新招用的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的有效证件; 
5、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 
6、企业与新招用的符合贷款条件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 
7、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8、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企业盖章); 
9、经营场地的租赁合同或自有房产的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10、借款凭证(借据)原件及复印件; 
11、《湘潭市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申请审批表》; 
12、有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质材料。 
     申请贷款担保贴息的对象,其生产经营场地必须在湘潭市城区,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的生产经营者可去当地的人社局就业服务部门咨询申报。 
    贷款担保贴息合作银行:华融湘江银行湘潭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湘潭分行、中国银行湘潭分行; 
贷款额度在10万元以内的到湘潭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申办,贷款额度在200万元以内的可自主选择三家合作银行中的一家银行及分支机构申办。 
创业贷款的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具有创业愿望。 
1、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包括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待业青年等); 
2、城镇军队退役人员; 
3、大中专毕业生; 
4、失地农民和返乡创业的农民。 
微利项目认定标准 
微利项目是除国家限制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和暴利行业外的所有项目。 
劳动密集型企业认定标准 
劳动密集型的小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鼓励的企业外),凡当年新招用的人员为符合创业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的小企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均可申报认定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湘潭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地址:岳塘区芙蓉路157号 
              湘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办公楼2203-2204 
咨询服务电话:58529924   55565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