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 2025 年下半年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供稿部门: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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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党组织:
为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切实加强党员发展工作,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要求,学校决定近期举办 2025年下半年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拟在 2025 年下半年发展入党的发展对象。
二、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自学学习、分组讨论等相结合的方式,学习课时总数为 30 学时,其中开班典礼 1 学时,理论教学 10 学时(其中线下培训两个专题共 4 个学时,线上培训三个专题共 6 个学时),实践教学 4 学时,自主学习 8 学时,分组讨论 5 学时,结业考试 2 学时,详见课程安排表(附件)。线上专题需登入“智慧党建”系统中“党校培训”对应的培训班次学习,各二级党组织需提醒学员按时完成线上课程的学习,线上课程有三个专题均为必修课程,完成所有模块学习方可参加结业考试,考试另行通知。
三、结业考试
党校统一安排结业考试,时间定在 10 月 28 日。各分党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组织落实考试工作。
四、培训时间
2025 年 10 月 21 日至 10 月 28 日。
五、培训要求
1.开班前,各分党校须将培训计划电子档及经党委副书记签字的纸质档报邓老师(邮箱:344937976@qq.com),同时指定一名培训管理老师,确保发展对象培训顺利开展。
2.学员培训期间一般不准请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向所在分党校申请并向党校报备;未经批准缺课按旷课处理,取消培训资格。所有学员须在规定时间完成线上专题学习,未完成者不予参加结业考试。
3.学员结业成绩由笔试成绩和平时考核成绩组成,其中一项不合格者不予结业。平时考核含上课考勤、听课笔记、小组讨论和心得体会,平时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结业考试。
4.培训结束后,各分党校须及时归档总结,总结须突出亮点和特色,500 字左右,附 5 张 1M 以上高清图,于培训结束后10 日内将电子档发至邮箱(344937976@qq.com),培训总结将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指标。
5.优秀学员评选以各分党校为单位,按参训学员 10%比例评选,由分党校推荐,党校审定,名单由党委副书记签字并盖党委章,于培训结束后 10 日内提交至党校并领取优秀学员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