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 2025 年上半年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供稿部门: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17日
浏览次数:
次
各二级党组织:
为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切实加强党员发展工作,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要求,学校决定近期举办 2025年上半年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拟在 2025 年上半年发展入党的发展对象。
二、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自学学习、分组讨论等相结合的方式,学习课时总数为 30 学时,其中开班典礼(1 学时),理论教学(10 学时,其中线下培训两个专题共 4 个学时,线上培训三个专题共 6 个学时),实践教学(4 学时),自主学习(8 学时),分组讨论(5 学时),结业考试(2 学时),具体安排见课程安排表(附件)。线上专题进入“智慧党建”系统中“党校培训”对应的培训班次进行学习,各二级党组织根据本单位情况提醒学员在规定时间完成线上课程的学习,线上课程有两个专题均为必修课程,只有完成培训所有模块的学习,方能参加结业考试。
三、结业考试
党校统一安排结业考试,时间为 4 月 30 日,各分党校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考试,要求 4 月 30 日前全部培训结束。
四、培训时间
2025 年 4 月 22 日至 4 月 30 日。
五、培训要求
1.各分党校于开班前将培训计划电子档和经党委副书记签字的纸质档报邓老师(邮箱:344937976@qq.com),各分党校指定一名负责管理培训的老师,确保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2.学员学习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应向所在分党校请假并向党校报备,未经批准缺课者按旷课处理,取消学员培训资格。所有学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完成线上专题的学习,未完成的,不予参加结业考试。
3.学员结业成绩由笔试成绩和平时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一项不及格者,不予结业。平时考核成绩由上课考勤、听课笔记、小组讨论、参加实践活动和心得体会等部分构成,平时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结业考试。平时考核成绩由各分党校负责完成。
4.培训结束后各分党校及时归档、总结,培训总结主要突出亮点和特色,500 字左右,附上 5 张有代表性的高清图片(1M以 上 ) , 并 于 培 训 结 束 后 7 日 内 将 电 子 档 发 至 邮 箱(344937976@qq.com),培训总结将作为培训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5.优秀学员评选以各分党校为单位,评选比例为单位参训学员的 10%,由学院党委推荐,党校审定,优秀学员名单经党委副书记签字盖党委章后交至党校并领取优秀学员证书。
附件 1:2025 年上半年发展对象培训班课程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