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研究生培养条件,学院建立研究生工作室。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以加强研究生工作室的管理与使用。
一、研究生工作室用途
研究生工作室以硕士研究生使用为主,主要用于研究生科研、学习、学术交流、讨论,以及人数较少的专业学位课程、选修课程等理论课程上课使用。
二、分配与管理原则
(一)研究生工作室由学院研究生办按照各学位点规模负责统一分配和管理。
(二)学位培养点对授权使用的工作室和工作位进行具体分配和宏观管理。
三、各方职责
(一)研究生办
1. 研究生办负责研究生工作室的宏观管理,根据研究生工作室的建设规模和使用进行统一分配与调控。
2. 对研究生工作室和工作位按学位培养点的申请进行分配。
3. 对违规使用的研究生工作室及工作位予以收回,重新分配。
(二)学位培养点
1. 学位培养点负责相应研究生工作室中工作位的日常分配使用、监督、检查与管理。
2. 学位培养点负责对研究生进行工作室使用及安全教育。
3. 研究生工作室及工作位的日常使用、管理维护等一切行为必须符合学院统一规定,保证安全稳定。
四、使用原则与要求
(一)研究生工作室主要用于研究生科研、指导研究生、研究生学习、学术交流等业务,不得用于社会兼职、经营性业务或其它与科研、研究生培养无关的用途,亦不得变相改为专业教研室等。凡擅自改变用途,一经发现学校将予以纠正直至收回。
(二)研究生在入学后根据分配的座位对号入座,不得随意变更座位,不得转交他人。
(三)研究生工作室的用电、用水、暖气、门禁、消防、安全及环境卫生等执行学校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研究生工作室内的办公家具由学院统一规定式样。爱护工作室的设备,损坏要照价赔偿,不准私自随意搬动桌椅,不准在桌面上乱写乱画。严禁将有毒、有害物品带入工作室。要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物,保障室内外环境卫生与正常秩序。对于违反规定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研究生责任。
(四)进入工作室的研究生应维护工作室的文明秩序,自觉做到:不在工作室内大声喧哗、聊天、嘻闹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不随意乱串工作室,不影响他人工作;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往窗外、走廊地上泼水、抛杂物;不在墙上乱涂乱画、乱贴;不私拉电线、私接灯头、电源插座或其他电炉等大功率违章电器等;不在工作室或走廊内焚烧物品;不带朋友及外单位人员到工作室闲谈。
(五)具有下列情况者,将工作室予以纠正直至收回:
1. 利用该工作室在科学研究和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存在着严重学术不端行为,或者严重的学风和道德问题,或者严重违反相关制度规定者;
2. 原则上研究生工作室应分配给研究生培养使用,不得直接分配给导师;若研究生在使用研究生工作位过程中,中途长期出国、离开、长期生病等不使用者,应收回并再次分配,合理利用;
3. 其他情况,不适应继续使用研究生工作室的情况。
五、其它
(一)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办另行规定。
(二)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学院研究生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