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学发[2018] 6号
关于召开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第二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院属各团支部、班级: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有关规定及《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结合我院实际,经院团委研究,报学校党委和团委批准,我院拟于2018年6月10日召开共青团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第二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
各年级辅导员负责对所分管年级进行指导与监督。
郭 理:2014级 刘 彩:2015级
曾联谊:2016级 杨伟昊:2017级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会议 召开 通知
报 送:学工(部)处
发 送:院属各班级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学工办 2018年5月28日印发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第二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
召开通知
一、大会主要任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增强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认真总结近年来学院共青团建设的主要成绩和基本经验,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学院共青团建设的奋斗目标、基本思路和主要任务,进一步推进我院团的工作再上新台阶,团结带领全院团员为学院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大会主要议程
1、听取学院领导讲话
2、听取并讨论通过共青团委员会工作报告及学生分会报告;
3、选举产生共青团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第三届团委第一副书记、学生会主席。
三、大会时间及地点
湖南科技大学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第二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于2018年6月10日(星期日)早上8:30于立志楼B4-1召开。
四、代表选举
1、代表条件:
(1)团员代表必须是在校在籍的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
(2)政治立场明确、坚定,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
(3)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较全面的综合素质,受到广大团员青年的拥护和信任;
(4)社会责任感、集体荣誉感强,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工作方面能发挥模范作用。
2、代表分配原则: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拟定出席本次大会的正式代表名额为129名,其中女代表比例不少于20%。
3、代表选举办法:
由共青团湖南科技大学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第二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下达代表分配名额,各团支部根据代表分配名额及构成要求,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院党总支和院团委同意后,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团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进行选举,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方可进行选举,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为当选。
五、组织筹备
为保证大会顺利召开,经院党委研究成立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第二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负责大会工作的领导、协调。具体名单如下:
主任:张琳(女)
副主任:彭小光 刘彩(女)
成员:郭理、吴巧玉(女)、曾联谊(女)、杨伟昊、周洳帆(女)
秘书长:张秋莹(女)
副秘书长:邝思雅(女) 谭政轩
筹备工作小组:杨尹强 周盛文 黄 军
资格审查小组:刘金(女) 陈道熙 周雨蒙(女)
总监票人:黄文琦(女)
监 票 人:刘 金(女) 张 伟
总计票人:杨尹强
计 票 人:毛淑蓉(女) 阮子才玉(女) 杨 淋(女)
夏芷甜(女)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筹备工作。召开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第二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是全院广大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今年我院共青团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各团支部、班级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团、学代会的各项参与和筹备工作,主动向所在单位团组织汇报,争取团组织的指导与支持。
2、各选举单位于6月1日(星期五)前上报代表登记表于院第二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5月18日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第二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
代表选举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制定《共青团湖南科技大学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和《湖南科技大学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大会代表资格
1、与会代表由教师和学生组成,教师须为从事团学工作的专职老师,学生须具有湖南科技大学本科学籍并已顺利注册。
2、与会学生代表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须无任何不良行为和违规处分记录。
3、与会学生代表须成绩优异,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和政治觉悟,要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拥护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4、支持并积极配合共青团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委员会、学生会的工作,服务同学,积极投身于社会实践活动,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代表广大同学的切身利益,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同时如实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做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二、代表的名额总数及分配
1、从我院的实际出发,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原则上本次每班级选举学生代表1名,团员代表1名。
2、经班级选举当选代表为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第二届团员、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在班级未选为正式代表的,以团学代表的身份参加会议。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
1.代表候选人的酝酿和选举
各选举单位要组织班级同学酝酿讨论,根据代表候选人提名的原则,按照女生比例不低于20%,少数民族比例不低于5%,各年级、专业代表均等的基本要求推选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审查同意后,通过差额选举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出席团、学代会的代表。
2.代表选举结果的报批
各选举单位按照文件规定选举产生出席团、学代会的代表后,向第二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呈报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的代表名单。经团员、学生代表大会预备会议审议并确定最终名单。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