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校、二级党组织:
根据校党校培训工作计划,经研究,定于 2021 年 11 月
下旬至 12 月中旬举办 2021 年下半年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教育引导党员发展对象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 涵,深入了解党的历史,严格遵守党章与党纪党规,提升党性观念和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发挥党员发展对象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性锻炼,确立党员意识,切实提高发展对象的整体质量。
二、培训对象
拟在 2021 年下半年发展入党的发展对象。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本次发展对象培训班由学校党校举办,分党校协办。培训时间:2021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2 日,
共计 13 天。
培训地点:俱乐部。
四、课程安排
采取专题辅导(11 学时)、视频教学(4 学时)、分组
讨论(2 学时)、自学及撰写心得体会(3 学时)、社会实践活动(4 学时)等方式进行,适当安排授课人与学员互动交流。具体安排见课程表(附件)。
五、其他事项
1. 培训前,各分党校参照党校《2021 年 12 月发展对象培训课程安排表》的形式,将由分党校协办和负责的内容, 制定本单位《2021 年 12 月发展对象培训课程安排表》(包含时间、内容、地点、负责人等),于 12 月 7 日前将由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的培训安排表交党校(立德楼706 室)。
2. 各分党校指定 1 名负责管理培训的老师,做好学员联络及培训管理工作,党校以及各分党校负责监督参训学员的学习表现、考勤记录,确保发展对象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3. 学员服从党校及分党校的领导和教学安排,努力完成学习任务,自觉遵守课堂纪律,提前 10 分钟到达上课地点, 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课堂上认真听课,做好听课笔记。
4. 学员学习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应向所在分党校请假并报备党校,未经批准缺课者按旷课处理。学员在学习期间请假两次以上(含两次)或旷课一次者,取消学员资格,不予结业。
5. 学员结业成绩由笔试成绩和平时考核成绩两部分组 成。平时考核成绩由上课考勤、听课笔记、小组讨论、参加活动和心得体会等 5 项成绩构成,平时考核成绩由各分党校负责完成。笔试成绩或平时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结业
考试。
6. 定于 2021 年 12 月中旬通过党校培训管理系统进行在线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2021 年下半年发展对象培训班课程安排表
中共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1 年 11 月 22 日
附件
2021 年下半年发展对象培训班课程安排表
时间 |
|
内容 |
地点 |
11 月 30 日 (周二) |
晚上7:00 |
开班式 |
校领导作开班动员,校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党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张琳同志主持 |
俱乐部 |
晚上7:40 |
专题辅导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 主讲人:吴怀友 |
俱乐部 |
12 月 1 日 (周三) |
晚上7:00 |
专题辅导 |
坚持立德树人 强化价值引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 主讲人:彭立春 |
俱乐部 |
12 月 2 日 (周四) |
晚上7:00 |
专题辅导 |
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解读主讲人:谢忠 |
俱乐部 |
12 月 5 日 (周日) |
晚上7:00 |
专题辅导 |
树立党章意识 做新时代合格党员主讲人:杨松菊 |
俱乐部 |
12 月 6 日 (周一) |
晚上7:00 |
专题辅导 |
深入学习“准则”和“条例” 切实遵守党的规章和纪律 主讲人:周建华 |
俱乐部 |
12 月 1 日 - 12 月12 日 |
自定 |
观看视频 |
《党的光辉历程》、《伟大建党精神》、 《党的伟大成就》、《重温党史 感悟辉煌》等。 链接地址: https://www.12371.cn/special/dkkjl/ |
各分党校安排 |
自学及撰写心得体会 |
1.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2.写好读书笔记,并结合教学内容,在培训结束前撰写 1 篇 2000 字以上的学习 心得。 |
各分党校安排 |
社会实践 活动 |
组织学员通过分班(组)集中开展社会调研、公益活动或志愿者服务等主题社 会实践活动。 |
各分党校安排 |
分组讨论 |
准备发言提纲,围绕“学党章党规,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争做合格党员”开展讨论。 |
各分党校安排 |
12 月12 日 |
|
网上结业考试 |
各分党校安排 |
12 月13 日-12 月15 日 |
办理结业材料 |
党校分党校 |